筆者認為就公文書的定義而論,並非所有經過政府機關核定的文書,都屬於公文,而必須公務員職務上草擬的文書才算。除非衛生主管機關或可透過更積極的行政作業方式,使仿單具有更強烈的公文書的色彩。否則在相關爭議中尚難援引著作權法第9條第1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包括「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之規定,來主張原廠藥品仿單並非著作權的標的•••
∼摘錄自林首愈、賴文智《我國學名藥品的仿單著作權問題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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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首愈、賴文智,我國學名藥品的仿單著作權問題,智慧財產權月刊,第106期,二○○七年十月
賴文智、王文君,數位環境的著作權法制思考,圖書館學資訊科學,第33卷第1期,二○○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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