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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知識管理與營業秘密保護

2018/11/30

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固然可能將企業的Know-how向更多員工揭露,而可能增加洩密的潛在風險,但同時也是將員工於企業長期累積的智識、經驗轉化為企業營業秘密的重要方法。營業秘密在企業內部知識管理系統的揭露,只要做好適當的權限控管,仍可能符合營業秘密法保護的要件,並不會發生二者無法併存的情形,當然絕對不適合為了營業秘密的保護,因噎廢食而捨棄知識管理可能對企業成長帶來的優勢。

營業秘密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由前述法條的定義可以了解到,無論是技術性或商業性的營業秘密,均不離其作為「資訊」的本質,亦具有作為「知識」而被管理的可能性;同時,當我們討論營業秘密的管理時,具有營業秘密屬性的「知識」,也應該在「知識管理」的過程中,被納入營業秘密進行管理

企業推動知識管理時,智慧財產權領域中最常被用以舉例的就是專利權,因為專利權需要透過國家公權力賦予發明人專利權的保障,而專利權的範圍則是透過政府公報予以公開,而成為產業技術領域中最具代表性的「外部」、「顯性」的知識,任何人只要有心都可以接觸得到這類外顯知識;而營業秘密性質上則複雜很多,多數是與專利權洽洽相反,屬於「內部」、「隱性」的知識

在推動知識管理的過程中,營業秘密的議題向來具有二面性,一方面著重在討論如何將應屬於「營業秘密」的知識(無論是顯性或隱性的知識)在維持其「內部」性的同時,既促成內部知識的流動與碰撞,產生出新的「知識」,又能做適當的權限管理維持之「秘密性」;二方面則是希望可以透過知識管理的推動,將企業組織內部未能結構化、具體化、難以移轉的Know-how,透過知識管理的推動轉化成具體的知識,亦即,讓原先可能只有個別員工原先可能依賴「感覺」、「難以言喻」的Know-how,成為企業具體可主張的「營業秘密」。如果這樣的Know-how一直停留在個別或少數員工身上難以移轉、傳遞,企業要主張那是屬於企業的「營業秘密」也不容易,因為連企業自己都無法具體化、講不出來。所以,可以說知識管理也是一種企業發掘、產出營業秘密、進行營業秘密管理的方法。

如何同時在企業中推動知識管理與營業秘密管理,最常見的做法就是「科技」+「專人」。「科技」比較容易理解,目前多數的企業在推動知識管理時會借助資訊科技的力量打造知識管理平台,透過權限的控管可以將已具體化的知識分級,兼顧資訊保密與流動的需求;「專人」則是應有專責人員負責知識管理平台上陸續產出的知識,確認其資訊保密的層級,避免應列為企業營業秘密的資訊在員工未認知應負保密義務或不適當接觸的情形下流失。「知識管理」其實是很好的「營業秘密」盤點與具體化的方式,還在觀望的讀者們,可以嘗試在企業中推動喔!只是別忘了同時要把營業秘密管理的概念帶進去。    


益思營業秘密管理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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