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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不願意簽署保密協議,該怎麼辦呢?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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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智律師

本文摘錄自賴文智律師《從NDA到營業秘密管理》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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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一直在強調從創業一開始,就必須要注意營業秘密的保護,保密協議(NDA)更是重中之重。但是,恐怕不少讀者是偷偷的在笑,建議創業者要求投資人簽署NDA,真是標準「何不食肉糜」、創業門外漢、搞不清楚狀況的專業者的建議啊!正常的狀況是當創業者拿著準備好的NDA請潛在的投資人簽署時,好一點的是用冷言冷語提醒你別當「創業小白」,遭一點的話可能立刻就「謝謝再聯絡」。

大家都可以理解,創投經理人或知名的投資人不用講出一百種不簽署NDA的理由,直接拒絕即可,因為反正市場上多得是在尋求投資的案件。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創投經理人或知名的投資人正因為擔心簽署NDA會惹上麻煩,所以,才會一開始就拒之於千里之外。從投資人的角度出發,可能投資人同時期也在看許多其他可能相同或類似的創業團隊,甚至可能是創投公司的其他經理人在做類似的事情,投資人沒有時間、精力好好地弄清楚到底什麼樣的資訊是從哪一家公司聽來的、看來的,自然就怕萬一不小心講漏了,為自己或公司惹來侵害營業秘密的麻煩,當然就是不簽為佳。但這也正反應出創業階段,尤其是在進行投融資的過程中,其實營業秘密的保護是很有困難的。

如果創投都不簽NDA的話?那創業家該怎麼辦呢?其實營業秘密的管理不是只有NDA這個方法,以下即介紹幾個創業家可能因應的方式:

1.對外提供的文件記得標示「機密」或類似字樣

創投不簽NDA我們無法勉強,但絕對不是因此就放棄對營業秘密的保護,除了口頭的說明可能不太好意思去向聽眾強調機密資訊的保護之外,任何對外提供的文件、簡報等,其實都可以主動加上機密的字樣,至少若是日後發生爭議,還是有機會主張已經盡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莫交淺言深,進行到不同階段,揭露不同層級的機密資訊

多數的投資人或創投公司其實更愛惜自己的名譽,不會輕易去洩露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秘密,但你怎麼知道你接觸到的投資人或創投公司是這樣的公司?Google很大而且「不為惡」吧!但也傳出Google被所合作的創業者(Eli Attia)起訴主張Google是以投資、合作為由,騙取創業者放心地將營業秘密交出來,繼而再設法將創業者一腳踢開。因此,在接觸投資人或創投公司的過程中,最好的保護營業秘密的方式,就是不要一開始就掏心掏肺全部都攤開來給投資人或創投公司檢視,隨著投融資進程逐步揭露,才是對自己,也對未來真正投資的合作夥伴是合理的作法。畢竟,總不能讓投資人覺得被投資的公司連一點保護自己營業秘密的概念都沒有吧!而且,真正重要的營業秘密,知道的人當然是愈少愈好,不會有人拿「絕密」資訊去沿街兜售。

3.營業秘密過於單薄,應綜合智慧財產權整體規劃

如果創業者真的只能用「營業秘密」保護自己的創業成果,本質上就是很危險的,因為營業秘密並不是一個強而有力的保護工具,我們只能防止他人「不當」取得營業秘密,卻不能阻止他人以「正當」方式取得營業秘密。「著作權」+「營業秘密」是最常見的方式,營業秘密在落實成文件之後,經常可以同時受到著作權的保護;申請專利前的技術相關資訊,通常會以營業秘密保護,但考量到競爭同業技術競爭、未來可能公開被探知等,也會儘速申請專利。當創業者要對外進行投融資時,可以考慮先就部分的技術進行專利的申請或是設法以著作的方式呈現,以避免單以營業秘密保護的不足。

投資人或創投向來不簽NDA嗎?當然不是,當被投資的公司夠熱門的時候,談判的地位當然會翻轉過來,投資人或創投也不是無所求。把新創事業鍛鍊得愈吸引人,保護自己的能力就愈強。 


請一併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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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盤點的方法
客戶提供制式的保密協議書,該注意哪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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