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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NotebookLM與政府資源互動學習著作權法

2024/11/23

賴文智律師

筆者在今年(2024年)協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重新修訂、更新在2007年為推廣著作權法,接受智慧局委託所撰寫的《著作權一點通》,目前已經上線可供民眾下載使用。《著作權一點通》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授權條款台灣3.0版授權公眾利用,歡迎對於著作權有興趣的民眾下載或線上瀏覽閱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一點通下載網址

由於筆者先前為因應台灣數位出版聯盟邀請進行數位閱讀的法律新議題的分享,以《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IP授權合約》為例,提供筆者將自己所創作書籍的PDF,應用Google公司所推出的生成式AI服務-NotebookLM(目前是免費提供服務,簡單透過任一Google帳號登錄即可,目前使用的是Gemini 1.5模型,具有多模態處理能力,不限於文字的PDF,也可以上傳其他Youtube影音或簡報等學習資源),探索這類偏法律專業的書籍,透過互動式的問答及NotebookLM提供的一些筆記、轉化為像podcast的雙人對話音檔(目前限於英文),對於非法律專業者而言,可說是一種全新的學習方式,不需要依據作者、編輯所設定好的大綱、篇章逐一閱讀,而是可以透過這類生成式AI服務摘要、互動的方式找到更適合自己、更有樂趣的學習方式。但畢竟不可能每個人都會取得專業書籍作者的授權拿到全文的PDF檔,但像《著作權一點通》這類受政府機關委託撰寫,又以創用CC對外公開授權的政府資源,就成為既合法,又相對有正確性保障的學習資源。

登入NotebookLM新建一個筆記本,可以取名字,以上述這張圖為例,取名為「著作權一點通」,初期接觸單一領域的學習時,建議先以單一的文本,比較不容易因為複數文本產生困擾,若對這個領域有所了解是要做進一步的研究時,則可將該研究所需要文本都匯入,可以快速地查找不同文本的內容,對於需要消化大量文件的研究者而言,是不可多得的一項工具。
NotebookLM會自動生成摘要以及建議使用者可以在對這本書完全陌生的情況下,試著詢問問題,或是依據NotebookLM的設計,生成像是常見問題、學習指南、目錄、時間軸、簡介文件,最有趣的是右上方生成音訊的功能,會生成像podcast節目一樣由二人對談該書籍內容的節目,非常有趣,可惜目前只有英文。

選擇生成音訊會比較久,可以先按下去就去做自己的事。
生成常見問題是蠻好的功能,但著作權一點通本身就是以Q&A的方式設計,所以,這個常見問題看起來就會像是書籍中本來Q&A的摘錄。
生成學習指南很有趣,其實就是生成一些測驗題,還有提供簡單的解答,讓使用者可以自己測試自己的學習狀況。以後遇到教育訓練的單位要求要提供幾則題目測驗就不用怕啦!直接AI生成再來修改即可。
生成目錄的功能我覺得也很不錯,可以看得出來Gemini 1.5確實在這類匯整資訊的能力並不差,正確性也值得信任。
生成時間軸這個功能超有趣的,即令連著作權一點通這樣的Q&A的文本,NotebookLM也生成出台灣著作權大事紀與人物誌,還把書裡面舉例有提到的人物都一一列出來,作為作者本人都驚訝了。
生成簡介文件的功能也很令人驚艷,覺得這樣的內容都可以直接剪貼轉為簡報檔案去演講了。
直接點選NotebookLM一開始所建議的問題「台灣的著作權法是如何規範網路著作的利用的?」,其實著作權一點通的內容並沒有單一則Q&A是直接說明這個議題,但確實有不少篇在談不同型態網路著作的利用的問題,NotebookLM自己提出這個學習上的建議問題,而且整理得蠻好的,作為作者覺得這在自己以後寫書的時候都有幫助,可以先讓NotebookLM當讀者來給一些建議。
NotebookLM令人覺得可信任的其中一個關鍵,就是它會將有依據的來源標示出來,點選畫面中像註解的阿拉伯數字,NotebookLM會顯示出它摘要的來源原始資訊。你可以很快地進行查證,看看作者是不是真的這樣寫,或是確認一下NotebookLM有沒有誤解。
在你一通隨意的操作之後,你會發現剛剛說到要等比較久的語音檔案生成完成了,你可以選擇分享語音摘要給公眾,就像在聽podcast節目一樣,非常流暢,只是內容也相對比較簡單。大家可以試試看完全沒有任何引導,直接生成著作權一點通的podcast節目喔!
回到NotebookLM可能的缺點,就是NotebookLM並不是採取RAG架構,不是單純依賴我們所提供的文本,還有Gemini本身的訓練,所以,還是會生成使用者所上傳文本所沒有的內容,以NotebookLM自己建議的問題「合理使用與註明出處的關係為何?」著作權一點通沒有這個問題,但合理使用與註冊出處二個規範都有在Q&A中提到,但我們可以注意到,這個回答裡沒有標註參考來源的內容還是不少,用紅色框起來的部分,其實是有點問題的。因為註明出處作者在第64條,確實只有提到特定的著作財產權限制的條文應適用,但並不代表註明出處作者在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概括合理使用的情形就不適用,因為概括合理使用是「應審酌一切情狀」,條文中的一切情狀也可以包括是否有註明出處作者,這就是單純用關聯性發展的LLM比較沒有辦法處理法律議題的原因,因為著作權一點通的內容並沒有特別說明這個議題。但這也提醒了我未來在知道這些書籍可能大家會用生成式AI來互動學習時,可以考慮把生成式AI可能會誤會的觀念先寫出來。另一個紅色框框有關註明出處的目的,其實當然跟姓名表示權有關,但其實是否單純謹是為姓名表示權的保護,個人也覺得太果斷,因為標示出處、作者有時候並不是直接標示作者姓名,而是要讓接觸到該著作的人可以知道相關援引的著作原始的來源,進而若有利用需求時,可以循線取得授權。NotebookLM回答中沒有明確標示書籍內容來源的,可能還是要留意,不要全信。
使用者當然也可以嘗試詢問自己創設的問題,但若是書籍內容是沒有的,NotebookLM還是會生成內容,像這個時事題「我截取12強棒球賽事轉播的畫面,在FB上慶祝多年來終於在國際賽事贏了美國隊,是否有著作權侵害的問題?」,NotebookLM還是回覆得一板一眼,你不能說它錯,分析的流程是對的,只是因為截圖只涉及視聽著作中的一個定格畫面,基本上利用著作權法第52條及第65條第2項,一般專業律師都會推出應該符合合理使用規範,不構成侵權。NotebookLM提醒大家注意不要侵權,還是值得鼓勵的。但NotebookLM還是不適合作為可靠的問題諮詢來源,這已經超出NotebookLM設計的目的啦!這種用途跟直接使用ChatGPT差不多,當然就是要謹慎判斷,個人是覺得還是不要這樣用比較好,免得愈學愈偏?

上述有關利用NotebookLM結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透過創用CC對公眾授權的《著作權一點通》的介紹,個人覺得NotebookLM這個生成式AI的工具,能讓智慧局委託撰寫《著作權一點通》推廣著作權觀念的目的,更容易獲得實現。因為讀者未必都有時間、意願逐一依據書籍所列的Q&A完整閱讀,但這樣一本只有55個Q&A的問答集,其實也耗費智慧局與作者蠻多的時間,透過生成式AI可以有更廣的用途及影響力絕對是好事。政府機關還有蠻多的資源都是以創用CC授權公眾利用,應該都是可以合法自行下載後,上傳至NotebookLM作為互動學習使用。NotebookLM當然不是代替使用者閱讀,而是一個好用的數位工具,端看使用者怎麼利用這類的生成式AI工具來協助自己,畢竟,人腦的訓練,還是需要人類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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