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每到週末,公園或是藝文場所等公共空間都可以看到許多文創市集。市集裡不外乎是銷售各種文創小物,有飾品、配件、擺設用裝飾品、織品、文具、麵包、餅乾等各色商品。許多攤商也會特別向消費者說明自己的產品都是手工製作(創作)、無添加之類。但近來卻有消費者抱怨,在文創市集用1680元的價格買了「手作原創」飾品,卻在淘寶上發現幾乎相同的款式,而且最低只要41元。經記者採訪店家,店家表示商品是公版訂製,選用抗敏度好的鈦鋼再為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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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會有這樣的消費爭議,明顯是買、賣雙方認知不同,是否一定違反法律未能一概而論。如果攤商一開始即在攤位標示「純手工製作」、「原創式樣」,但實際上商品其實只是在淘寶上進貨的產品,並非攤商自己手工製作,式樣也並非其原創,確實涉有「欺騙」消費者的疑慮,恐涉犯刑事詐欺罪、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與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等相關規範。
然若,業者如此標榜,且是進口原物料,再自己手工創作,基本上應較無問題。只是,如果進口原物料,然後參考市售產品之式樣,再依樣畫葫蘆製作,卻聲稱為「原創式樣」,仍可能衍生爭議。一般來說,消費者願意花高於市售產品數倍價格購買,除了「手作」以外,其實是希望「以行動支持創作」或者買一個「與眾不同」。因此如果「原創」對於消費者而言是「重要之點」,而同時賣家亦聲稱「原創」,則與市售式樣「雷同」,就有雙方當事人針對「重要之點」是否合致、契約是否成立的爭端,如果契約成立,消費者還是有主張錯誤、詐欺撤銷其意思表示之空間。
文創市集隨處可見,但大多數的市集已非創作者銷售自己創作作品的市集,而是由攤商進貨再轉賣的一般市集,甚至有被網友戲稱文創商品可與淘寶商品劃上等號,認為會買文創商品的人,其實是「盤子」,讓文創市集、文創商品漸漸變成負面名詞,也辜負了原本希望讓創作者有銷售作品管道的美意。其實,無論是否為文創市集、文創商品,買賣商品還是著重「誠實」,廣告言詞雖可吸睛但不可欺騙,否則因為幾顆老鼠屎而打壞一整鍋粥,著實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