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跳到頁尾
最新消息
News
關於益思
About
專業領域
Practices
專業團隊
People
知識分享
Articles
聯絡我們
Contact
TW
EN
首頁
>
知識分享
articles
知識分享
影視文創
生技醫材
網路及電子商務
高科技產業
國際貿易
中小及新創企業
知識分享
國發〔2014〕62號文對台商的衝擊與省思 (三)
參、國發62號文的內容及地方優惠政策與法律的衝突 國發62號文的內容分為六項,一、充分認識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重大意義;二、總體要求;三、切實規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四、全面清理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及六、健全保障措施。其中台商最為關切的是「切實規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及「全面清理已有⋯
劉承愚律師
2017/02/22
國發〔2014〕62號文對台商的衝擊與省思 (二)
貳、國發62號文之定性 要討論國發62號文的法律效力,必須先了解這份文件在法律上的定位。本節將先從文件的發布形式談起,參照立法法對於法規制訂的要件,討論國發62號文的法律定位。 一、文件發布單位及其權限 國發62號文的發文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標題為「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受文單位為各省、自⋯
2017/02/22
國發〔2014〕62號文對台商的衝擊與省思 (四)
肆、受影響群體的救濟途徑 在國發62號文中,並沒有明白表示要溯及既往地追回企業已享受到的違法優惠。對於未經國務院批准違法違規的優惠政策,是「堅決予以取消」;對於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協定、備忘錄、會議或會談紀要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請示、報告和批復(即優惠個案),要求「進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數,確保沒有遺漏」。至於「全面梳⋯
劉承愚律師
2017/02/22
限制契約自由的反思 - 從薪酬上限的管制談起(四)
伍、歸納與分析 就前述美國、英國、瑞士及台灣的薪酬管制法規綜合分析如下: 一、以程序監督增加締約成本而非直接限制契約自由 管理層薪酬的決定,在學說可分為股東會中心主義及董事會中心主義1。瑞士2013年3月通過的「反對薪酬濫用」案,由股東會每年表決董事會、管理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的薪酬總額,可說是股東會中心主義的代表。⋯
劉承愚律師
2017/02/22
展演團體經營與智慧財產權管理(2)
三、專利權 專利法將專利分成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展演團體申請專利權的案例較少,一般與展演有關的專利,通常是應用在舞台特殊效果呈現方式、特殊道具等比較常見。例如:結合特殊道具的演出,該等特殊道具可能可以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結合聲光的現場表演,該等聲光效果如何呈現,亦可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甚至是為了表演所設計的特⋯
賴文智律師
王文君研究員
2016/12/02
展演團體經營與智慧財產權管理(3)
二、權利交易文件 所有智慧財產權在「產出」之後的人為的變動,多數都跟「交易」有關,包括:讓與、授權、設質等。通常展演團體常見的權利交易文件,包括:著作權人的繼承人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捐贈予展演團體的讓與契約或捐贈契約、為了演出的需求取得劇本著作權人演出或錄製、發行表演節目的授權契約、美術著作原件購藏時連同著作財產權一併⋯
賴文智律師
王文君研究員
2016/12/02
展演團體經營與智慧財產權管理(4)
肆、展演團體日常經營可能涉及之智權議題 一、場館經營 展演團體自行經營場館時,最需要注意的著作權問題,就是場館音樂的使用。舉例來說,場館透過擴音器播放廣播電台的節目,許多人常常以為廣播電台已經取得著作權人(或集體管理團體)的授權,播出廣播節目不會有問題。殊不知在現行著作權法下,廣播電台向集體管理團體取得的授權,是音樂、⋯
賴文智律師
王文君研究員
2016/12/02
展演團體經營與智慧財產權管理(5)
伍、展演團體對外合作時可能涉及之智權議題 一、團體對團體與團體對個人 (一)團體對團體 展演團體之間的合作,除了單純租用場館之外,通常是以「演出」為主軸的合作,例如:兩岸的京劇團體合作共同演出特定的劇目。這類的合作如果純粹只是演出人員的合作,關鍵點會在人員的選擇及變動處理、跨國合作時相關工作許可、排演行程、是否可加演場⋯
賴文智律師
王文君研究員
2016/12/02
展演團體經營與智慧財產權管理(6)
陸、展演團體如何透過事前規劃強化智權保護 一、原創作品 展演團體若是自己原創的作品,例如:表演工作坊的《那一夜,我們說相聲》、《暗戀桃花源》等,依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只要創作完成即自動受著作權法保護,包括劇本、演出內容、錄製成果及相關的布景等,本即已受到相當完整的保護。不過,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有時是可以跨不同領域,以《⋯
賴文智律師
王文君研究員
2016/12/02
1
...
33
34
35
36
37
...
68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熱門標籤:
著作權
人工智慧
營業秘密
法律顧問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