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制度的發展,與科技發展及當代的社經環境具有相當緊密的關聯性,本次演講由「洛陽紙貴」這句成語作為開端,與同學們共同分享從手抄文稿、雕版印刷、古騰堡印刷術、英國為鼓勵「盜取」歐陸技術的特許制度、授權法案、安妮法案等,到不同時代攝影、錄影技術、集管團體的誕生、唱盤式留聲機、影印機、磁帶錄音機、家用錄音機、網際網路、人工⋯
文創產業所談的IP,源自於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權)的縮寫沒有錯,但文創產業在談IP時,並不完全等同於智慧財產權。IP主要指「內容」+「品牌」的整體,並以知名度及愛好者為其基礎進行「授權」、「商品化」等商業活動,長期獲取授權的商業利益,而不是來自於創作者的勞務報酬,文創領域的IP多具有:「⋯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承接文化部有關國家文化記憶庫2.0計畫,針對國家文化記憶庫主要採取的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授權模式,邀請賴文智律師進行介紹及實務應用上的問題處理。
新創並不等於創新。新設的公司,就是新創事業,但是新創事業不一定有「創新」的因素存在。例如蛋塔流行的時候,每家被「創造」出來的蛋塔店都是「新創」事業,但是其產品很難「創新」。新創事業面臨的挑戰諸如:◼ 技術股如何計算才合理?◼ 團隊除了技術什麼都不懂?投資人除了技術什麼都懂?◼ 股權比例與董事會組成的關係為何?◼ 董事會⋯
減少紛爭互蒙其利 在大多數的國家,包括演藝與藝術展演在內的藝文活動,以及體育賽事已經逐漸成為民眾日常生活中,休閒娛樂與充實心靈的重心,人類的文化也因而更為多元而豐富。 隨著這些演藝、藝術展演活動與體育賽事的蓬勃發展,逐漸衍生出不少紛爭,其中最常見的就是經紀合約的問題,例如近年來國內發生頗受矚目的「蘇打綠」、「波特王」等⋯
王文杰教授推薦序 讓「公司治理」成為事業加分的不敗基石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許多經濟發達國家如英國、日本、韓國等,為因應世界經濟與社會趨勢的變遷,由公部門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並在全世界展現了強勁的文化滲透力。我國也在2012年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升格為文化部,以提升文化內涵並提振文化經濟,其目的為透過文化經濟⋯
王文杰(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 專文推薦 專業律師團隊 ×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 籌備經年,精心規劃最詳備文創法律專書!「藝思有法」全套8書,首部曲「智慧財產的運用」,二部曲「公司治理的挑戰」引領創業及經營者輕鬆掌握《公司法》精髓,為文創事業打下不敗基石。當創意變生意,智財轉為產業,讓「公司治理」成為事業加分神器!公⋯
各位愛護益思的朋友,大家好! 由於本所客戶及朋友,經常來電或來信詢問有關專利、商標申請事宜,因此,本所特別自2002年起,與國內知名之亞太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http://www.asianpacific.com.tw)合作,由亞太的同仁提供專業之專利、商標申請服務。 亞太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為所長徐建興先生自1974年⋯
為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我國於2010年制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鼓勵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其中對於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下列產業」,包括: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