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陳言博律師應臺北律師公會邀請,進行「洗錢防制下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律師進修課程
本所陳言博律師應臺北律師公會邀請,於2024年12月5日15:00~17:00,進行「洗錢防制下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律師進修課程,報名網頁如下:
https://www.tba.org.tw/product?id=672c7df3ba58a3516887d96f
洗錢防制下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
已選擇場次:2024-12-05 15:00-17:00
第3、4、5會議室
課程介紹
洗錢防制法自105年12月28日進行大幅修正,重新公布全文 23 條後,歷經107年及112年的部分條文修正,並於今(113)年7月31日再次大幅修正,重新公布全文共31條文。
現行條文第5條第3項第4款在105年版重新公布的條文中,將所謂「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Trust and Company Services Provider; TCSP)納入規範。然查詢我國公司及商業登記的行業標準及其代碼,並無所謂「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此種類服務行為除依據公司法、信託法及相關法令,該等行業行為及其主管機關尚且不明。法人透明度在洗錢防制國際標準之FATF的40項建議中扮演關鍵地位下,此項領域的努力,將是未來我國接受洗錢防制評鑑的關鍵重點。特別的是洗錢防制法及公司法均將「律師」提供公司/法人及法律協議之設立、營運等服務行為納入管理。因此,此項行業與律師業務具有相當的關聯性。本次演講將梳理此項議題於我國現行法制下的脈絡,並釐清可能的爭議點,期望有助於了解及思索未來在洗錢防制下之此項業務的服務推展。
講者簡歷:
陳言博律師目前服務於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並取得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及商學碩士,並接受公費前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進行訪問研究。其曾任職於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業司)、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審議司),除負責公司法、企業併購法、有限合夥法之修正法律事務,並參與多次經貿談判及作為2018年我國參與APG評鑑的經濟部代表。陳律師加入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前,亦曾任職於美商安麗及輝能科技。